燃文小说 > 仙侠修真 > 我有一卷度人经 > 第二百三十章 生啖其肉,活饮其血
    京城,玄武北城,城门口。

    余琛停了脚步,石头也就跟着停了。

    他不晓得余琛想干啥,但老爷走,他就走,老爷停,他就停,毕恭毕敬站在身后。

    而余琛停下的原因,已不言自明。

    还不是因为那马瘸子的尸首上,一条脚不沾地儿的鬼魂,张牙舞爪,骇人得很!

    那双被漆黑的色泽所蒙蔽的双眼里,透出的是让人心惊肉跳的可怕恨意与怒火!

    也得亏阴阳相隔,人鬼殊途,这些百姓瞧不见它,否则哪儿还有功夫围观?早吓得屁滚尿流了!

    余琛不着痕迹地招了招手。

    那鬼魂便跟着他而来。

    一同出城而去。

    一路上,周遭百姓纷纷驻足,看那一场生死热闹。

    言谈之间,余琛还听闻了更多的消息。

    比如有人说这马瘸子似乎是十多年前从北方回来的,浑身都是陈旧的伤痕,要么是当过兵,要么就是江湖上混过的,反正不是什么简单角色。

    还有人讲马瘸子的那头老马,虽然说老了一些,但通人性得很,曾经马瘸子和另外一个采药人在采药的时候遇见了豺狼,那老马不但不跑,反而厉声嘶吼,直接将那豺狼给吓退了,这才保住了马瘸子和那采药人的性命!

    后来据那采药人说啊,那老马啸叫的那会儿,一股血腥悲壮之意自生,不太像是一般被驯化拉货的马儿能有的血性!

    还有人说,白日里种田插秧的时候,在城外的大黄山下看见了马瘸子的马,被几个背着弓箭的人射杀,其中一个年轻人衣袍华丽得很,似乎是什么大人物来着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各样式儿的说法都有,真假难辨,分不清虚实。

    余琛只是耳朵听着,一边出了城,带着马瘸子的鬼魂上了那不归山。

    且说这不归山上不归陵,虽说看起来阴气儿森森,但实际上整个陵墓修建得却是相当宏伟壮观。

    灰白方石砌筑,两根泛黄石柱拱起大门,一圈儿白石围墙将整个墓园围起来,占地也是相当辽阔。

    墓园门口,还左右各立一神像,托宝塔,持神镜,意在镇压邪秽。

    而那陵墓之内,一排排整齐的石碑矗立,沉默而静谧。

    石碑之间,除了那阡陌之路以外,到处是膝盖高的野草。

    明月之下,风一吹荡,影影绰绰,好似里边儿有什么事物在游窜那般。

    倒是颇为渗人。

    端得是一个阴森诡异。

    这番景象,或足以让寻常人两股战战,几欲先走,还没进去就先打退堂鼓。

    但对于余琛来讲,那简直就跟回家了没啥区别。

    ——且看那阴曹地府,哪个地儿不比这不归陵来得惊悚吓人?

    大步流星,推开守陵屋子。

    和石头一起收拾了一番以后,余琛才铺好床铺,往船上一座,看向眼前的那马瘸子的鬼魂。

    度人经一展,金光大放,将其摄了进去。

    黄泉河畔,瘸腿的老头儿鬼魂狰狞可怖,双目漆黑,一副恶鬼模样。

    ——这也正意味着,他应当是有什么强烈的未遂之愿,否则模样也不会这般渗人。

    这马瘸子只是寻常人,死了以后,神智蒙蔽,见了余琛,也是张牙舞爪。

    后者轻哼一声,刹那间一股更加阴暗,更加不祥的气息扑面而来!

    那恶鬼便好似被镇住了一般,不敢再动弹。

    待他安静下来以后,余琛才打量着这佝偻的鬼魂。

    众所周知,鬼魂模样,与死时的模样息息相关。

    和先前在城里听说的一样,这老头儿身上除了新伤以外,还有一道道陈旧的伤痕,一看就是多年以前留下。

    至于那些血肉模糊的伤痕,余琛盯了几眼,就看出来这应当是被箭矢所伤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在他凝望这鬼魂时候,马瘸子的走马灯,也一一闪过。

    且说马瘸子,真名马驭胜。

    大夏京城人士,父母早亡,年轻时在码头干活儿,好勇斗狠,但极讲义气。

    后来漠北变故,妖族入侵,马瘸子当仁不让,应征入伍,成了一名骑兵!

    ——那百姓之间传闻,还真有说对了的,马瘸子以前还真就是当兵的!

    在漠北边关,马瘸子和诸多同僚一起抛头颅,撒热血,抵抗妖族入侵,征战八年光阴。

    那些陈旧的伤痕啊,就是在那会儿留下来的。

    八年过后,马瘸子在一次漠北与妖族的小摩擦中,不幸断了腿,无法继续服役,因伤退伍。

    可养好伤走的那天吧,马瘸子看到了那匹一直陪他征战厮杀的马儿。

    它就在马房里,静静地望着马瘸子,好似知晓离别将至,双眼当中,只有沉默的不舍。

    马瘸子心头一颤,一咬牙,放弃了抚恤金,而是想要带那陪他征战的马儿回京。

    漠北军官准了。

    于是马瘸子便带着他那老马,一同回了京城。

    说这原本他有些军饷剩余,日子本可以过得不错,但因为某次意外,钱财被骗了个精光,落魄但青瓦街上,靠在城外采摘草药为生。

    也因为他年纪也不小了,加上缺了条腿,所以一直也没娶媳妇儿,就跟那匹老马相依为命。

    虽说日子贫苦,但马瘸子却一点儿不怨天尤人,他觉着只要有他的马陪他一块儿,就够了。

    当时有街坊邻里笑问,要是你马儿哪天老死了咋办?马瘸子双眼一瞪,说那天到了,他自个儿也跟着去死!

    那模样,一点儿都不像是开玩笑的。

    没想到,阴差阳错,一语成谶。

    且说今儿一早,马瘸子和往常一样,骑上他那老马去城外大黄山上采药。

    他在山腰上采,就放那老马在一边儿吃草,等他采完了药,马儿也吃饱喝足,驼他回去。

    ——一直如此。

    但今儿,却出了意外。

    晌午时,他在采药,马儿在一边吃草,但一只利箭突然袭来,射在他马儿的腿上!

    马儿惊啸,嘶鸣!

    马瘸子也大惊失色,看着不远处的仨猎手模样的人,大声呼喊!

    说这马儿并非那无主野兽,莫要伤及!

    那一队人循声而近。

    马瘸子这才看清楚了,一共仨人,他认识一个,正是那青瓦街一带的地痞流氓赵大眼!

    而另外俩人,看起来一主一仆,那主子年轻俊郎,衣着华贵,仆人年纪稍大,身材壮硕,一看就是练家子。

    ——不像是猎户,更像是把狩猎当成游戏的公子哥儿。

    等他们靠近了,马瘸子看着马腿中箭倒地的马儿在地上痛苦挣扎,强忍心头愤怒,再次诉说他们这是他的马儿,并非野兽,乃是曾经与他一同在漠北守卫边疆的同伴儿,还请他们另寻猎物。

    可谁知那年轻人听了,好像更兴奋了,直说这辈子山珍海味吃遍了,还没吃过边关战马的肉。

    当即拉弓放箭,把马瘸子的马射杀了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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