燃文小说 > 恐怖灵异 > 两世卿珏 > 物尽其说,人无完人(1)
    皇城另侧。

    萧萱拿着那把自北漠而来的长剑,双手轻颤,眼眸低着看那印有王师印记的竹笺,寥寥几字,皆那人亲手而提,“剑鞘丢失,寻了新鞘,本王一人之责。”

    她规规整整的将竹笺放到锦匣里,还让身边服侍的婢女找了锁来,意图锁住早已随他而去的痴心,以前他是一捻悸动的妄念,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痴想,是一次心动便记一辈子的人。

    还记得,五年前的北漠和南萧还处着水深火热,因族内的汗祖母病逝,父皇宽容,萧萱被部族带回,也是在那个时候,见到红衣军甲的少年。

    那年冬天,成群的候鸟往南飞,而她回到了母妃自小生长的地方,北漠淮西一带的治颜部,那是一片荒无人烟的大漠深处,到了晚上有很亮的星火,是族人每晚盛起的篝火,而她好奇的是西边的林场,那里没了草,只余下一颗颗胡杨树,从远处看起很是壮阔。

    族里的表哥听她想去林子一看,应了她的要求,拉着她,骑着不甚熟练的白马,往林场去,两人一骑,不一会儿高大的胡杨树出现在眼前,林场挨着铁骑军营,按理说是不能踏入的,但未来可汗,若是连表妹的要求都不能应答,着实丢脸。

    月下,两人下了马,一前一后的往里去,谁都没听到身后白马的惊唤,殊不知身后跟着十数条豺狼,喘着气悄然而至。

    “小萱,你先走,我盛点雪回去煮茶。”

    锦玄将她往前推了几步,等她走出自己的视线,他从毛靴中抽出匕首,镇定自若的走了几步,没等他回头,那些畜牲早已咬住他的脚踝,生生将皮靴都咬破,脚踝的下侧被扯去一块肉。

    他疼得汗流浃背,只得不停的挥舞匕首,暂缓住它们的进攻,可到底是十多岁的孩子,坚持了一会儿再也没有力气,只踏着雪下埋藏的石块往后退,豺狼见没了威胁,一只只的逼近。

    萧萱走了几步,四周黑尽了,耳边传来低吼的狼叫,她知道这是遇上狼了,回跑的过程中,崴了脚,又不敢大叫怕引来狼群。

    就快冻得没知觉的时候,眼前的林子照进一束光,那人拿着火把,腰间佩戴玉佩,一袭红甲悄然走到面前,明明踩踏上树枝,却没发出一点声音,他面具下的声音薄凉淡然:“就你一人?”

    她点了点头,又很快摇了摇头,少年高了她将近一个头,正居高临下的看着她,许是她哭得太过悲伤,面前的人将火把插到地上,隔着锦带检查她脚上的伤处,也就一会儿,捡了根木棍替她将骨头正了位。

    “还有人,在哪?”他站起身,无声凝视,那双黝黑的瞳孔不带一丝温度,身侧的杀气伴着黑夜降临。

    她很快指了方向,他似乎对这片林子很熟,握紧剑柄消失在林间小道,豺狼的吼叫、数声马蹄的临近和越来越亮的林子,全都在少年离开后现起。

    他带着表哥出来的时候,红色的里衣已经被撕破,还能看到凶狠的爪印,他全身上下没一处好地方,偏偏那双不带一丝温度的眼眸还亮着。

    大漠的星星又大又亮,却照不进这铺满雪的林场,不一会儿,治颜部和身着战甲的骑兵出现在林间,“舅父。”她憋了许久的眼泪终于在看到族人的时候落下,吾族士兵先将表哥带了回去,而舅父将她放到背上,亲自向少年和赶来的将军致了谢,他还戴着面具,欠身回了一礼,转头随着骑兵离开。

    那年,她九岁,他十一岁,她是南萧三公主,他是北漠铁骑少将军。

    醒来的表哥给她讲了,那人是如何将他带出,又是如何三箭齐发,杀了那些豺狼,在族里的这段时间,舅父知她所想,“萱儿只当顺手救下,千万别再想这事。”那个时候,身份的差异、异国的不同,她的心意只能埋藏。

    离开的时候,初春的雪还未退去,高大的胡杨树只剩下枝丫,她一人徒步去看了林场,远处的候鸟已经飞回,她也没等到那晚轻狂不羁的少年。

    一晃五年,她的少年熬过血海,踏过白骨,成了威震四方的锦北王,那日不羁的少年写来竹笺,“本王一人之责”

    这是心向亦是心魔。

    万里江河,一统幽州,千军万马,总有一人是你,不是吗?

    大漠孤城,远上黎北,师父首肯,我得以留在王师,昨年,棉落随我看了三季的将府,尝过两季的适温,终等来一人,跟随在侧。

    王师的军营偌大,营帐两个一排,一列数十个,呈列方队般排列,四周围起的木墙上站着巡逻的士兵,营帐的相隔处都有排水沟,军营除我和常将军,是人都很忙,师父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是冬,我与常将军坐在王帐前的阶口上,趁着闲空,与我讲起师父的盛誉:“锦北王陈瑾之手握五十万王师,用血肉得万将军心,用忠心得君心,用连捷得民心。”

    “想知道军心、君心、民心,是如何来的吗?”

    待我应声点头,他才悠悠忆起,“将军十一岁接下王师,当时军心溃散、士气低落,他花了三日的时间骑马奔走,带着余下的家臣将流落各城的士卒带回,不幸的是四起的流言袭击了重振的王师,将军只得以自己起誓,暂时挽留了散落的军心。”

    “而后来的军心和民心,是在将军七进出栖山稳下的,那战最为凶险,因斥候的失误,千余骑兵被围,为保城内百姓,他带着余下士卒,背水一战,生生杀出一条血路,用屹立不倒的身躯守住了城,我们赶到的时候,他手里的长剑触地稳身,王旗未倒,血浸黄土,失了半条命。”

    听到这里,我垂眼默声,只觉着战场俱意可怖,而少年成名的背后,是拿命换来的国土顺遂,在漠民眼里他是战无不胜的锦北王,在王师心里他是冷静自持的少年将军,却忘了,他也如我们一般,是凡胎俗骨。

    “常将军。”我轻颤声线,他便噤了声,咽下了余下的话,猜忌的君心我不愿再听,怕忘了自己的身份,也怕失了心。

    来往的士兵看到我们,时不时上前行礼,看到我又唤了声,“萧姑娘。”一来二去,我忍不住出声:“常将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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