燃文小说 > 都市言情 > 重生后,我把同学给卖了 > 第412章 我到合法年龄了!
    “令妹怎么才能把气撒出去?”

    “那就要看她的心情了。”

    林璎珞和宁煜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,有些时候一个眼神,一句话就知道对方在想什么。

    林璎珞站起来,目光变得很怨恨,“这个女人勾引我哥哥,我要刮花她的脸。”

    “小姑娘,使不得啊,这可是故意伤害,是犯法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“我是未成年不犯法!”

    “ ”

    “她实在是太恶心了,说的那些话,我都感觉哥哥已经脏了!”

    “这个小姑娘,那你就扇她两巴掌怎么样,也能解恨!”

    林璎珞思索了一下,然后才说道:“她是跟你们一起的,你们每个人都扇自己两巴掌,我才解气。”

    王富贵王富强默默对视一眼,然后不吱声了。

    “既然你们不愿意,那我可就划了!”

    刀子在林璎珞的手中快速旋转了一个刀花。

    眼看着刀子越来越近,躺在地上的黄玲又大哭起来,“强哥,贵哥救命,救命啊!”

    “好好好,别动手,我们扇!”

    “我要响的!”

    王富贵看了眼宁煜,宁煜摊摊手。

    啪啪!

    啪啪!

    王富贵王富强两人执行力很强,各自左右开弓,扇了自己两巴掌。

    躺在地上的黄玲也跟着扇了自己两个嘴巴子。

    “小姑娘,解气了吧?”

    “还行吧!我告诉你们,以后别让不三不四的女人靠近我哥哥,你们谈事就谈事,干嘛非要搞这些脏事!”

    “滚!”

    回程的路上,林璎珞依旧在玩着蝴蝶刀。

    刀子在指尖旋转的越来越快

    “哥哥,我刚才演的好不好?”

    “好!”

    “那哥哥是喜欢成熟一些的半老徐娘,还是喜欢青涩稚嫩的小姑娘?”

    “呵呵,我喜欢半老徐娘披着青涩稚嫩的外表!”

    林璎珞的嘴角翘起一个弧度。

    “花言巧语,你的嘴这么甜,是不是对那个女人口花花,还是动手动脚了?她说的话都那么露骨,简直太不要脸,气死我了。”

    林璎珞说着,就往宁煜这边瞥了一眼,“她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,是不是还看过你的”

    “天地良心,她那个样子我怎么能看得上,请你别侮辱我。”

    “她最后一句是想说雄伟雄壮吧!”

    “估计是目测的吧!反正我发誓,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“最好是这样,别忘了咱们的约法三章。”

    “知道知道,再跟你圆房之前,我不碰别的女人,男子汉大丈夫说到做到。”

    林璎珞把刀子收起来,但脸上还是一副不爽的神情。

    “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,感情你跟我圆了房,就能随意胡来了?”

    “林璎珞,这可是你的原话,不是我说的。”

    “好吧好吧,咱们的约法三章就截止到咱们两个结婚。结婚之后,我再重新定就是了!”

    “嗳,宁煜,咱们国家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大?”

    宁煜摇头道:“我哪里知道!”

    林璎珞拿出手机来查了一下,欢喜道:“男性22岁,女性20。我今年十七了,还有三年。”

    “噢噢噢港台男性十八,女性十六。宁煜,我们把户口迁到香港吧!”

    “等等,好像香港的婚姻政策很宽松的,我们不用迁移户口,只需要到香港登记,不限国籍,都可以执行香港的婚姻法,而且婚姻同样受到内地法律的保护。”

    “咯咯咯咯宁煜,我合法了!”

    宁煜有些无语,“你那身份证是自己偷偷改的,在我这里无效,等到你的真正年龄到了再说。”

    “你就搪塞我吧!你是不是上辈子婚姻不幸福,这辈子有点恐婚了。”

    “没有的事,我说一不二,等到你的真正年龄到了之后,我就和你去香港领证。”

    “好,这可是你说的,我还有三年。不过三年,我的身份证年龄也到二十了,完全可以在这里结婚,倒是没有必要跑到香港去结婚。”

    宁煜点点头道:“三年,我正好大学毕业,也挺好的。”

    林璎珞沉默片刻,才继续说道:“宁煜,其实我不是那种嫉妒的性格,平时跟你讨论这些话题,也不是要限制你的自由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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